从“某安”被起诉事件,看看加密资产在美国有多难混
2023-04-07 14:32:00 人浏览

飒姐前几天为大家分析过某币圈大佬及其旗下公司,涉嫌违反美国1933年《证券法》和1934年《证券交易法》,向美国公众发行和售卖未受美国证监会(SEC)规管的非法证券加密资产,以及以操纵证券市场的“洗售交易”方式向公众欺诈性宣传证券加密资产,被SEC起诉的事件。在该事件之后,美国虚拟资产的另一个监管主体“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”(U.S.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,以下简称“CFTC”)同样对另一家头部加密资产交易平台“某安”重拳出击。

今天飒姐团队就为大家梳理该事件全貌,并以该事件为契机为大家讲解美国的虚拟资产监管体系以及CFTC是如何让加密货币成功“商品”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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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安到底怎么了?

据路透社报道,美国当地时间3月27日,CFTC向芝加哥联邦法院提交了起诉状,正式对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“某安”(主要包括了Binance Holdings Limited、Binance Holdings (IE) Limited和Binance (Services) Holdings Limited三个实体)及其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赵某(坊间简称“CZ”)提起诉讼。CFTC在起诉文件中称CZ运营了“非法”交易所,并长期进行“虚假”合规项目(即表面合规实际上未能取得合规结果)以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。CFTC还指控CZ旗下的某安交易所前高管Samuel Lim(该人于2018年至2022年担任币安首席合规官)“故意逃避”美国法律并“实施了有计划地监管套利策略”。

整理长达几十页的CFTC起诉文件飒姐团队发现,CFTC主要认为某安有两大“罪状”:

(1)某安未按要求在CFTC注册即向美国公众提供应受规管的产品或服务。起诉文件称,某安在未在CFTC注册为可以收取期货佣金的商家、指定的合约市场或互换合约执行机构的情况下,直接向美国公众提供期货交易以及“非法的场外商品期权”属于违反美国《商品交易法》(Commodity Exchange Act, “CEA”)的行为。在违法运营期间还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形,未实施KYC要求或反洗钱措施,也未采取有效的反逃税监管。

(2)某安及CZ等领导层主动为大客户提供规避自己合规措施的路径。起诉文件中认为,某安主动“指导”了部分客户利用VPN等科学上网工具掩盖了自身真实所在位置,随后允许这类身份和所在地不明的客户在某安平台正常交易,违反了CFTC的监管规则。并且,CZ及其他高管还“指导”了美国的部分VIP客户以及控制交易决策、交易算法的关键美国员工成立“壳公司”在某安开户交易,以规避币安自己的合规措施(此即虚假合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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